開戶指引
客戶如欲透過我司進行關於價值黃金ETF (3081.HK/83081.HK) 之交易,需先在我司開設證券戶口,再開設以下價值黃金ETF (3081.HK/83081.HK) 之專用賬戶方可順利進行交易*。
客戶只須親臨本公司的辦公室,在本公司的客戶服務人員協助下完成申請手續;而客戶在開立交易賬戶時,須同意及接受以下開戶守則之安排** :
* 如客戶居於海外及/或不能前來香港親身辦理開戶手續,客戶可於當地聘請國際公證人當面公証客戶簽署開戶檔及公証所有下頁所列檔之副本。** 以上所提及之開戶安排以泓福不時更新之【條款及細則】爲準
必須填妥所有有關表格包括但不僅限於【價值黃金ETF (3081.HK/83081.HK) 賬戶登記表(個人/聯名) – E-Form 01】或【價值黃金ETF (3081.HK/83081.HK) 賬戶記表(公司) – E-Form 02】及 連同以下所述之檔遞交。
-
個人/聯名客戶須親臨本公司開立帳戶。必須填妥所有有關表格包括但不僅限於【價值黃金ETF (3081.HK/83081.HK) 賬戶登記表(個人/聯名) – E-Form 01】
個人/聯名客戶均應提交以下文件以完成帳戶申請流程:
由政府機構簽發的身份證/護照正本;
兩個月內的地址證明正本,如印有客戶名字及現時地址之水電費單或銀行月結單;及
兩個月內的銀行賬戶証明正本,如客戶的銀行存摺正本,或銀行月結單正本,或由銀行出據之証明信函正本。
-
公司客戶須親臨本公司開立帳戶。必須填妥所有有關表格包括但不僅限於【價值黃金ETF (3081.HK/83081.HK) 賬戶登記表(公司) – E-Form 02】
公司客戶均應提交以下文件以完成帳戶申請流程 :
公司所有董事/股東由政府機構簽發的之身份證/護照正本;
所有董事/股東最近二個月內的地址證明正本,如印有客戶名字及現時地址之水電費單或銀行月結單;
公司註冊證書副本;
商業登記證副本;
公司章程及大綱副本;
公司董事名冊及公司股東名冊副本;
最新公司周年申報表副本;及
兩個月內的銀行賬戶証明正本,如客戶的銀行存摺正本,或銀行月結單正本,或由銀行出據之証明信函正本。
(如屬海外註冊公司,須額外提供其他由海外政府或當地公司註冊機構簽發之公司証明文件。)